婚后的每一次亲密接触,是否都理所当然地成为丈夫的"权利"?当亲密变成伤害,法律是否依然袖手旁观?
真实案例揭示法律的深刻转变:
2021年,山东某地法院对一起婚内强制性行为案件做出有罪判决。妻子在提出离婚但未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期间,遭到丈夫强行侵犯。法院认定其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
这并非孤例。从1999年上海首例婚内强奸获罪案,到众多由分居、离婚诉讼期内的案件,司法实践不断明确:婚姻关系绝非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保护伞。
一、破除认知误区:婚姻不是性的"通行证"
核心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这个定义中,"违背妇女意志"是核心要件。
法律未将"丈夫"身份排除在外:刑法条文并未规定丈夫不能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婚姻关系中。
"婚姻存续期间"≠"持续同意":法律从未赋予丈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需妻子同意即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女性的性自主权在任何关系中都具有完整性。
二、司法实践:在什么情况下婚内强奸会被认定为犯罪?
司法实践中,法院更倾向于在夫妻关系非正常存续状态下认定婚内强奸成立:
1.离婚诉讼期间(含分居):
当妻子已经提起离婚诉讼(或双方已事实上分居),婚姻关系处于紧张、破裂甚至待解除状态。此时强行发生关系,更易被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重点场景-高发期)
2.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婚姻中,妻子的人身安全本就受到威胁。在这种环境下发生的强迫性行为,违背意志的特征更为突出。
3.其他足以认定"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
如妻子处于患病(尤其是精神疾病)、醉酒、昏迷等无同意能力的状态下。
丈夫使用严重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以伤害孩子相威胁)迫使妻子就范。
三、认定难点与挑战
尽管法律上不存在"丈夫豁免权",但婚内强奸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确实面临一些特殊的证明困难:
"违背意志"证明难度高:
发生在私密空间,缺乏直接目击证人。
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使得证据收集(如伤痕、反抗痕迹、及时报案记录等)更为困难。
部分陈旧观念可能影响当事人及办案人员的判断。
"婚内"情境的特殊性:
法院需非常谨慎地平衡刑事法律对妇女性自主权的保护和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通常更倾向于在婚姻关系已严重破裂的情形下介入刑事惩罚。
四、为什么法律必须保障婚内的性自主权?
1.女性人格尊严与身体自主权的核心:性权利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有权决定是否发生、何时发生、与谁发生性关系,这种权利不应因婚姻关系而被剥夺或减损。
2.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弱势一方:婚内强奸是家庭暴力中极端恶劣的一种形式,是对受害人身心的双重摧残。法律必须对此亮剑,保护处于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3.维护健康平等的婚姻关系:婚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强迫性行为严重破坏夫妻感情,侵蚀婚姻基础。法律对此的否定,有助于引导建立更健康、平等的伴侣关系。
五、关键警示与建议
"婚姻关系"绝非犯罪的"免责金牌":丈夫必须清醒认识到,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关系,是可能构成强奸罪的严重犯罪行为。
明确表达拒绝是核心:女性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对不愿意的性要求说"不"。清晰的拒绝表示至关重要。
遭遇侵害,勇敢留存证据并求助:
第一时间报警:保存好报警记录。
及时就医验伤:保存医疗诊断证明(身体损伤、精液痕迹等)。
保留相关证据:如有威胁性短信、微信记录、录音录像,或能证明当时情境的证人(如听到呼救的邻居)。
寻求专业帮助:联系妇联、法律援助机构或专业律师。全国妇联维权服务热线:12338。
结语
法律面前,婚姻关系不应成为侵犯性自主权的遮羞布。中国法律理论与实践都已清晰阐明: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无论对方身份如何,都可能构成强奸罪。破除"婚内无强奸"的陈旧观念,是保障妇女人权、维护婚姻尊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每一位女性都应知晓并勇敢捍卫自己在婚姻内外的身体自主权与人格尊严。
关键词强调:婚姻存续期间强奸、婚内强奸、违背妇女意志、刑法第236条、强奸罪构成要件、夫妻关系非正常状态、离婚诉讼期间强奸、性自主权、妇女权利保护、法律咨询、证据留存、求助途径。